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且有配送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新进医用耗材的遴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医用耗材一批(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TNQZYY-HC-202401号
(三)遴选参与人报名及流程
1.请务必从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官网挂网的公告中下载全部附件并仔细阅读。
2.请于今日发布公告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在2024年9月19日下午16:00前现场报名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一并密封)至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B5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递交的纸质版及电子资料须按《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医用耗材公开论证遴选文件》(附件2)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递交成功后,将加入该项目的微信群,请确保联系畅通并关注微信群,后续事宜将通过微信群进行通知。
4.在公开论证遴选会召开前,我院将在微信群里集中通知各位遴选参与人,请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产品推介。
5.通过论证遴选,确定医用耗材品规意向,报经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后,该品规医用耗材纳入《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和医用耗材SPD智能化供应链及物流延伸管理系统服务,并与生产厂家授权的配送商签订《意向性购销协议》和《廉洁协议》,医院按需进行线上或线下交易。
二、本次拟进医用耗材品目种类
【论证遴选报价规则】
1.本项目不采取整包报价遴选的方式,按照“合法、安全、有效、适宜、经济”原则遴选符合临床需求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目种类。
2.遴选参与人应参照表内医用耗材的品规、最小计量单位,进行对应报价。
3.遴选参与人将在产品样品核验环节后,在该产品符合医疗质量与安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现场报价,如该产品不符合医疗质量与安全基本要求,无需现场报价。
4.遴选参与人还应按照附件1《产品报价表》单独制作表格,预填产品内容,盖章并携带至现场。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组将对遴选参与人提供的产品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产品将保留。
5.备所投产品样品1套,供遴选会现场使用,否则产品丧失遴选参与资格。
三、遴选参与人须知
1.不得干扰采购人的遴选活动,否则将废除其遴选资格。
2.若未中选,本院无义务对各遴选参与人做解释工作。
3.中选后的产品因质量问题、价格问题等原因毁约,该遴选参与人将两年之内暂停参与我院的遴选会议。
4.服务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未能满足医院需求达到三次时(如使用科室投诉产品质量、供货不及等),则供货协议自动终止。
5.实际配送的货物必须与遴选时提供的样品一致,不能以次充好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本单位有权单方中止其供货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采购人将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判依据,资料直接用于遴选以及遴选后存档使用。
7.遴选参与人制作的遴选文件电子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的遴选文件的视作自行放弃遴选参与资格。
8.特别说明:遴选参与人在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将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采购人无条件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9.遴选参与人必须全部响应《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医用耗材公开论证遴选文件》(附件2),如未响应或未完全响应的,则报价无效。
四、其他遴选须知事项
1.遴选参与人自行承诺提供的医用耗材价格不得高于在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交易的医用耗材交易参考价的价格。承诺提供同类同型号规格的医用耗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2.如遇合同履行期内国家、市、区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性原因或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项目医用耗材实行新的带量采购或其他国家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视为违约,后续事宜根据国家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应政策双方协商解决。
3.本遴选文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4.针对本次医用耗材遴选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我院行使。
5.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相关要求,本次医用耗材公开论证遴选活动,充分考虑了涉及的医用耗材配套使用设备的采购成本,并将其作为新进医用耗材的重要参考因素。
6.医用耗材遴选结果会通过相同渠道发布。
7.合同期限:医用耗材配送合同期限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遴选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遴选地点: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联系方式: 023-44551108
联系人 : 樊老师
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