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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重庆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

录入时间:2024/3/13       来源:本站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访问次数:

    为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广工作,推广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已开通“重庆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征集系统(https://jcjxyun.com:8995/),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为首批项目申报推荐时间,如果您身边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请注册登录征集系统进行申报!


一、征集对象
    全区医务工作者


二、征集范围
    经长期实践积累、世代传承,或在传承基础上创新发展,至今仍在应用或推广,具有较高医疗、技术、经济价值的中医药诊疗技术、方药、文献等。以上统称中医药特色效法,具体包括:
    1.中医药诊疗技术:一是散落在民间,在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使用,未纳入中医药高等教育教材或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且疗效显著的传统中医药诊疗方法、技术;二是由中医药人员在长期教学、临床、科研实践中创立、发展、重新挖掘和整理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或疗效显著、独创独有的诊疗方法、技术。
    2.方药包含中医药经验方、中药特色炮制技术和特色制剂方法。具体如下:
中医药经验方: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在各级医疗机构或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广泛使用,对某一类疾病或证候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秘方、验方。
中药特色炮制技术: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不同于药典所载、具有鲜明炮制特色或炮制后药材产生独特疗效的中药特色炮制技术。
特色制剂方法: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以中国传统药物为原料,具有较为独特的加工制作工艺,制成具有一定规格且有独特疗效中药制剂的特色加工技术。
    3.文献:是指散佚在民间的中医药古籍孤本、刻本、手抄本等。


三、征集条件
    遵循“疗效为本、特色突出、传承有序、群众认可”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都可推荐。
    (一)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对某类疾病具有良好临床疗效,在当地或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口碑良好,无不良声誉。
    (二)能够较好体现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不同于公知公用的、符合中医药自身规律的项目(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或使用经典方剂加减者除外),具有简、便、验、廉等特点。
    (三)至今仍在传承应用,符合中医药理论或传统医学知识,且疗效显著。
征集符合以上条件者,如满足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入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当地史志有明确记载、项目持有人曾被当地媒体宣传报道等条件,可优先被推荐上报。


四、成果运用
    1.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对纳入我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名录”的项目,将对持有人、持有单位颁发“重庆市中医药特色技术贡献奖”荣誉证书。对无偿贡献秘方、绝技的,视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2.加强登记保护和科学研究。对列入我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名录”的方药类、技术类项目,详细记录功能主治、适应症、禁忌症等内容,做好登记存档,联合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实施保护。
    3.加强传承和推广。对列入我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名录”的特色技术,支持其持有人(传承人)建立相应的技术传承工作室,给予一定项目资金支持。支持纳入名录的持有人、持有单位与市内医疗机构通过师带徒、定期坐诊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促进传承与发展。优先推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优先支持举办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遴选一部分技术作为推广重点,采取举办培训班、送技术下乡等方法推广至基层医疗机构。
    4.加强宣传展示和推介。举办专题会议,邀请纳入名录的项目持有人开展讲座、路演、展示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加大宣传推介。支持医疗机构邀请对接纳入名录的项目持有人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传授,支持各中医医院积极引进特色项目。召开中医药特色技术推介工作会,对临床效果好、群众需求高的项目由项目持有单位或引进单位组织开展培训推广,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推广情况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23-44551724(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