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服务号

  • 微信订阅号

新闻中心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录入时间:2021/8/10       来源:本站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访问次数:

(2021年第2号)


   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主动履行报备义务。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潼返潼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余市外来潼返潼人员和市内已有疫情地区的来潼返潼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应立即到就近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不扎堆、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严格管理重点场所。全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客运站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信息等措施,加强人员排查。对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或体温异常的,要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按照管理规范交相关部门、镇街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养老机构、监所、精神卫生等特殊机构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3.当好疫情防控“哨兵”。医疗机构必须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诊室)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必须留观。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4类药品应实名登记,并询问购买人员近14天以来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或就近定点医疗机构。

  4.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带头,非必要不离潼不离渝。广大市民非必须建议不离潼,确需离潼赴外地的,在离潼前和返潼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备。暂停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棋牌室、麻将馆等场所的经营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大型展会、演出、促销、赛事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者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5.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市内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用公筷、常消毒等良好习惯,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如实告知14天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

  6.加快接种新冠疫苗。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及外来人员,应主动到就近接种门诊(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形成免疫屏障,共同维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近期尽量避免到电影院、商场、超市、酒店等密闭场所。

  7.鼓励举报问题线索。私自接纳、容留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故意隐瞒不报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依法严肃处理。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未申报的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潼返潼人员、“黑诊所”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电话:023—44565758。

  共同防“疫”,人人有责。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6日